匿名使用者2021 年 3 月 13 日 7:18 PM

如果,我是說如果⋯⋯⋯⋯

諮商期一長(已經超過一年),討論到諮商期,諮商師一直只能回覆說:有些情緒過了就主動結束,有些則想多了解自己持續2-3年。現在回想,都會覺得諮商師這樣的回答很空泛,只是告訴你你有繼續和不繼續的權力,我覺得真的⋯⋯非常空泛!再者,我覺得如果諮商師幫個案設定調整為無期限的治療時,應該主動告知案主,並再告知無期限可能會有的結束方式和狀況,而不是說—情緒過也可結束,要更多2-3年也可以。我覺得諮商師是可以解釋的更仔細和深入,想辦法讓病人有一些概念和理解,而不是只能OS我情緒有過但還有議題!這樣真的讓病人無所適從⋯⋯,也會覺得無設定期限就直說,沒有說明又期待個案自然走完無期限治療,我覺得為難了病入,也太過理想! 想問:如果案主接受了無期限治療,諮商師要主動告知病人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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